![]() 莫扎特是奥地利作曲家,欧洲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,作为古典主义音乐的典范,他对欧洲音乐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。莫扎特一共创作了549部作品,其中包括22部歌剧、41部交响乐、42部协奏曲、一部安魂曲以及奏鸣曲、室内乐、宗教音乐和歌曲等作品。 莫扎特是钢琴协奏曲的奠基人,作有29部加K.107三首钢琴协奏曲,他对于欧洲器乐协奏曲的发展同样作出了杰出的贡献。在管乐协奏曲方面,《A大调单簧管协奏曲》也很突出。其他是4首圆号协奏曲,1首《长笛竖琴协奏曲》等。莫扎特最有代表性的交响曲有7部。其中《第三十一交响曲》(《巴黎》)是为当时欧洲最杰出的交响乐团之一的巴黎交响乐团谱写的,具有巴黎的音乐风格和丰富的音响,《第三十五交响曲》(《哈夫纳》)实际上是一首小夜曲,《第三十八交响曲》(《布拉格》)常被人们称作“没有小步舞曲的交响曲”,它只有3个乐章,不再是对意大利交响曲的风格模仿,而是一部地道的维也纳交响曲,《第三十六交响曲》(《林茨》)反映了莫扎特受海顿交响曲创作的影响。从1778年开始,莫扎特就将钢琴和小提琴两件乐器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,如降E大调(1781)、降B大调(1784)、降E大调(1785)、A大调(1787)等几首都较成功。除上述各种体裁外,莫扎特还写了大量的嬉游曲小夜曲、舞曲等。在这些风俗性的作品中,莫扎特采用了民间音乐的因素。反映了他和民间音乐的联系,它们大都具有轻松活泼的特点。其中《G大调弦乐小夜曲》影响较大,它既包含了清新、生动活泼的情绪,又具有宽广、纯朴的抒情性。总的说来,莫扎特的创作成就遍及各个音乐领域。它们反映了18世纪末,处在被压迫地位的德奥知识分子摆脱封建专制主义的羁绊,对美好社会和光明、正义人的尊严的追求。他的音乐风格具有诚挚、细腻、通俗优雅、轻灵、流丽的特征,大都充满了乐观主义的情绪,反映了上升时期的德奥资产阶级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;在维也纳后期的创作中,也出现了悲剧性、戏剧性的风格,对社会矛盾的反映更趋深刻。 (责任编辑:董提) |